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 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γOS≤R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 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 0.35 KN/平方米。
2. 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m2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 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m2计算, 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m2计算。
3. 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8.μZWο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8-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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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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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开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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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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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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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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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范取用;
WO——基本风压, 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m2。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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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入的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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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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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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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及其坠落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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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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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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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GγQΦ),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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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极限状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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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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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1(γGγQ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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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2(γGγQ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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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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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支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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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倾、防坠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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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动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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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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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应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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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具、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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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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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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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Φ-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 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 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 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2) 表3
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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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拉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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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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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剪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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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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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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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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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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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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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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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