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监管制度的市、县,要在 2019 年9月底前制定本地区统一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并执行。已实行资金监管的,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资金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业务范围全覆盖。商品房预售资金、购房人自愿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税费而预付的款项等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各地可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灵活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拨付节点,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房款(包括预订款、首付款、按揭贷款等)。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要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由房地产中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佣金也应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邢台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房屋抵押网签工作和在全国房屋交易行业内率先启用电子印章工作,并希望邢台再接再厉,继续在利企便民、服务提质提效上进行有益探索,为全国行业发展贡献基层力量和实践操作智慧;同时调研组肯定了邢台网签系统以市带县,较早实现全国联网的同时,也希望邢台进一步完善工作细节,以房屋网签备案为基础,拓宽服务领域,抓好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好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评估和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诚信体建设,为全国行业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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