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告登记。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便民利企,防止“一房二卖”,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协同防范金融风险,支撑强化税收征缴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缩短办结时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可以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加大做好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打造改革开放新优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步伐,积极鼓励建筑业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继续加大对优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采取“一企一策”、上门跟踪服务等举措,支持企业提升资质竞争实力,鼓励建筑业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机遇,发挥施工建设、人才技术、运营管理的综合优势,培育具有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建筑业企业,助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勘察设计、人才技术、工程管理等综合优势,引导行业实现转型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建设规模,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钢结构住宅建设工程试点,鼓励企业自发性的技术体系创新,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抓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落实,扎实开展示范城市试点,地级以上城市编制实施地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切实推进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工作,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努力提升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水平。
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园林城市的创建内涵,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水平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创建园林城市对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抓手作用,通过园林城市创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严控建筑施工扬尘,以“六个百分百”为标准,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构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升靶向施策、动态监管水平,最大限度遏制建设工地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全力推进地热能建筑供热的可持续、规模化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助力美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