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不仅仅是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而是一个链条。任何产品对其质量的监管重点都是在生产环节,而不是产品生产出来后的专家评审环节。因此,必须从源头也就是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抓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矿评协已形成了矿业市场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规则、矿产资源储量胜任人管理办法和职业道德规范,适用于矿业市场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工作指南、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指南、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行业自律准则等。从事市场服务的矿产资源储量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成为矿评协的单位会员,从事市场服务的矿产资源储量专业人员应为矿评协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遵守会员管理办法,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矿评协章程规定的义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业务,保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客观、真实、合理。矿评协对会员和矿产资源储量胜任人等专业人员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
建设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体系,矿评协具有良好的基础:一是自然资源部和民政部赋予了矿评协矿产资源储量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矿评协设有矿产资源储量专业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矿评协已拥有一批具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写(储量估算)与评估能力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实行自律管理。三是选拔了一批专家,有条件和能力开展服务市场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评估、咨询、鉴定等业务。四是矿评协作为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拟加入矿产储量报告国际标准委员会(CRIRSC0),形成了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和互联互通的规则和相关管理办法,为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市场服务提供了条件和契机。
为加强土地估价管理,明确相关监管措施,研究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利用司起草)。
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要求,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空间规划局起草)。
为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需要,完善修复治理工作机制,研究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生态修复司起草)。
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地勘司起草)。
为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勘司起草)。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外商投资准入政策,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修订《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测绘司起草)。
此外,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畜牧法》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立法工作,配合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法》《长江保护法》《南极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立法。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处理、红树林保护、海岸带管理、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地图管理、不动产测绘及重大测绘项目管理、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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