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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汲取历史中精神力量面向社会征集历史资料和实物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1430  时间:2021/4/28 14:13:00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更好的研究、展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拼搏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重大成就,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永续传承建设工作者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不同历史年代的建设工作者征集历史资料、实物,并在即将建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展览馆中遴选展出。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领导、关怀的文献资料、照片。(包括批示、题词、信函、书籍、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等。)

  (二)反映各历史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成绩的文献资料、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

  (三)反映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代表性建筑的建设活动、背景、过程的文献资料、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

  (四)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奖杯、奖牌、奖章、证书等(先提供照片和文字说明,实物先不提供。)

  (五)建设行业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

  二、征集要求

  (一)照片。影像清晰,原始、翻拍均可,黑白、彩色不限,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标题、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介绍等)。

  (二)证章。原件、复制品均可。荣誉证书、奖牌奖杯限于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并注明时间、原因、奖项。

  (三)物品。最好是原件,并附文字说明,简要介绍来历、时间及背后的故事等。

  (四)典型素材及故事。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当代引领作用。

  三、征集方式

  (一)此次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物、资料,无捐赠意愿的,我们可以借用进行复制、拍照,使用后即归还。

  (二)所有捐赠的物品均登记在册,妥善保管,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

  (三)对于征集到的资料、实物,遴选通过后,经捐赠者同意,在使用时注明捐赠者信息。未列为展品的可退还给捐赠者。

  四、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630日。

  联系电话:01058934064589340655893406758934165, 58934167, 5893416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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