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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加强土地估价师行业管理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978  时间:2014/1/20 17:03:00 

作者: 胡志华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 

 

  近日,西藏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拉萨召开。会议提出,今后要从4个方面规范并加强对自治区土地评估行业管理。

  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一方面要深入调研,健全制度。西藏各地区区域面积大,各地土地市场的发展和一些相关政策 也不一样,如何建立一套适应各地区的土地政策和有利于保护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度,需要继续的深入调研。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区内执业机构入会。目前,因协会 的工作起步较晚,对机构退出登录和会员入会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需要各地(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厅和协会的工作,宣传相关政 策,对各自区域内的中介机构进行引导。

  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主动与各地(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了解当地的实际状况,为规范当地土地市场秩序、 降低土地市场风险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当地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可行性的依据,推动区域内土地市场的发展。为中介机构的退出登录和新会员的入会提供引导和快捷 的服务,组织各机构进行学习和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积极推行和完善土地备案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 行)》要求,各地(市)国土资源局要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推动实行电子化备案,减少干预土地评估活动,协会也要组建技术委员会,对有异议的报告进行 技术审裁。各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以在西藏区域内有合法资格、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的估价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集体决策确 定土地出让底价,对其他估价目的的土地评估行为,也要作同样要求。

  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备案制度,对没有在协会备案的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坚决避免一些 没有合格资质的机构在执业水平不够、对土地市场状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出具土地评估报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会员单位的年检,以及 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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