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全国价格认定系统评先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3056  时间:2021/7/21 9:25: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认证)中心(局、办公室):

为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关于公布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的规定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将于今年年底在全系统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价格认定机构、优秀价格认定人员评先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从事价格认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二)推荐名额

1. 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各地推荐的先进价格认定机构数占比不超过本地价格认定机构总数的6%。

2. 优秀价格认定人员:各地推荐的优秀价格认定人员数占比不超过本地价格认定人员总数的2%。

3. 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总数以《关于2019年度全国价格认定系统统计情况的通报》(发改价认综[2020]3号)中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 评选条件

(一)根据《全国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和优秀价格认定人员考评办法(修订版)》(发改价认综〔2019〕204号)有关考评原则和要求,将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质量和业绩、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和其他基础性工作六个方面作为基本考评内容。

(二)根据《关于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18〕218号)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20〕34号)要求,近两年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作为本次评选的重要内容。

1. 2019年: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开展情况以国家中心《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发改价认综〔2019〕206号)内容为准。

2. 2020年:“业务上网量、数据入库量”作为衡量检查各地价格认定机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两项重要指标,主要依据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后台统计数据进行考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底)。

三、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初评。被推荐对象须由所在机构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考评推荐。

(二)审核推荐。省级价格认定机构应结合近两年来价格认定工作考评情况,对本地区被推荐对象重点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身份、简历、工作成绩等严格审核把关,并依据推荐名额推荐,汇总材料报国家中心(综合处)。

(三)综合评定。国家中心将根据省级价格认定机构报送的推荐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定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

凡参加省级先进价格认定机构评选的,须填写《省级先进价格认定机构考评计分依据表》(详见附件1)并报送自荐材料(不少于3000字),由国家中心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四、 评选要求

各省级价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评先推优工作。

(一)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程序规范,把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确保被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

(二)突出考核重点。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要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重点考评条件。“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开展不力的机构,不得被推荐为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已开展“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的机构数占比不足本地机构总数95%的省级和地级价格认定机构,不得被评为先进价格认定机构。

(三)坚持面向一线。重点评选推荐在一线基层价格认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价格认定机构和工作人员。

(四)严肃评选纪律。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要严把审核关,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评选推荐的机构或个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请各省级价格认定机构于12月4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汇总发送至zxping@ndrc.gov.cn,纸质版推荐材料加盖机构公章报国家中心综合处,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材料可在国家中心门户网站(http://jgrd.ndrc.gov.cn/)下载。

联系人:赵一枭,010-68016035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3202室

邮编:100837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2020年9月29日

各地价格评估机构,专利价值评估机构,企业评估公司要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重点考评条件。“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开展不力的机构,不得被推荐为清算评估,资产评估,专利评估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已开展“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的机构数占比不足本地机构总数95%的省级和地级价格认定机构,不得被评为先进价格认定机构。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