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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期间价格认定工作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开展品牌支部建设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552  时间:2023/2/7 13:53:00 

 

2023年春节将至,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外地返乡人员激增,各类侵财案件和矛盾纠纷也进入多发期。为切实应对春节期间涉案价格认定案件及价格争议纠纷增多的情况,发改委高度重视价格认定工作,确保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平安春节贡献发改力量。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分管领导亲自与办案人员赴查勘现场,参与案件办理,随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春节期间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性案件,发改局切实做到压缩工作时间,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办理的实效性,以保证案件办理机关及时处理案件,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三是加强工作纪律,做到24小时待命。春节临近,价格认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工作时间不缺岗,下班时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一旦有紧急案情,立刻到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中心党支部始终把党建引领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涉行政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职能定位,以打造“党性最强、作风最硬、服务最优”价格认定队伍为目标,扎实开展“旗帜领航 认定先锋”品牌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创建成果被省发改委纳入“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情况展示。一、创党性最强党支部,以高站位引领方向,准确把握价格认定服务纪检监察、服务司法执法,政治性强、纪律性要求高的特点,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确保政治上过硬作为首要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党性教育。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讨论不断加强思想淬炼,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丰富党建工作模式。依托价格认定系统和京津冀价格认定协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方式联学共建。赴市县价格认定机构、基层法院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调研。创新“双报到”形式,与所驻社区党总支签署“红色联盟”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在社区搭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为基层群众调纷解难。聚焦疫情防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社区捐赠防疫物资并协助进行核酸检测,在抗击疫情第一线、服务保障民生最前沿担当作为,有效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二、创作风最硬党支部,以严管理锻造铁军,从抓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入手,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水平,着力锤炼一支有责任、有担当、有铁一般纪律作风的价格认定队伍。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突出用制度管人,修订完善各项工作纪律,建立完善了《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等8项工作制度。适应新时代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认定规则体系,研究制定了《完善重大和突发事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应急机制》《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价格认定内部审核与集体审议规则》等价格认定工作规则和操作规范,构筑提升工作质量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防线。二是严格廉政教育管理。建立价格认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选取所查办涉纪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价格认定规则规范,限制和慎用手中自由裁量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价格认定队伍。三、创服务最优党支部,以实业绩服务大局,以打造“党性最强、作风最硬”价格认定队伍为抓手,以“服务最优”为目标,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价格认定事项经过支部研究,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取得“更优”的成绩。一是在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践行初心。克服疫情影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检法部门做好涉纪检监察、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2022年累计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事项10700件,涉及金额64.78亿元。其中协助中纪委、省纪委高质量办理“1.25”专案、“3.11”专案、“4.16”专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价格认定,中纪委专门发来感谢信予以表扬。积极拓展涉行政价格认定工作领域,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方面取得新突破,会同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印发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指导推动市纳入全国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并在全国试点工作总结会上做交流发言。二是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大局中展现作为。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观念,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中心工作,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积极构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市、县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试点,从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最直接的物业服务、交通事故损失等民生价费问题入手,“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有效化解民商事案件中的价格矛盾争议纠纷。被国家确定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省,并在全国价格认定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三是在创新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发挥部门协同优势推进数字认定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以“智慧认定”为目标,着力打造“大数据+价格认定”工作新模式,注重发挥部门协同共建优势,主动与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开发建设部门之间的多跨协同机制,推进三部门信息平台的一体化对接,被纳入国家价格认定业务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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